廢棄物是什麼?
废物分析用于确定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,以及可接收其入场的填埋场等级。分析包含两部分:总含量分析(废物中污染物浓度)和浸出试验(按EN 12457以水淋洗废物所溶出的物质量)。填埋场接收标准基于浸出试验结果。
廢棄物的目的
目的是确保废物根据2008/98/EC及废物清单被正确分类,并确定适当的处置途径。分类错误既会造成环境风险,也会带来法律责任。
廢棄物適用於哪些產品?
- 工业工艺废物
- 处理厂废物
- 建筑与拆除废物
- 污染土壤及开挖材料
- 灰渣、炉渣及采矿废物
廢棄物應用於哪些行業?
與廢棄物相關的標準
- TS EN 12457-1/-2/-3/-4(颗粒废物浸出试验)
- TS EN 14899(废物采样方案编制与应用框架)
- TS EN 15002(实验室样品试验份制备)
- TS EN 16192(浸出液分析)
- TS EN 15169(灼烧减量)
- TS EN 14346(干物质测定)
廢棄物的測試條件
- 液固比
- EN 12457中规定的液固比;比例改变则结果随之改变
- 颗粒尺寸
- 样品按标准研磨;颗粒尺寸会影响溶解
- 总含量
- 危险性评估还需要总浓度数据
- HP判定标准
- 危险特性(HP 1–HP 15)通过废物清单及成分进行评估
廢棄物的測試設備
- 振荡浸出试验装置
- ICP-MS / ICP-OES
- 离子色谱法
- TOC分析仪
- 研磨机、烘箱及马弗炉
廢棄物的樣品要求
- 採樣是環境分析中整體不確定性的最大組成部分。標準中規定了標本容器、保存(酸化、冷卻、避光保存)、填充方法以及到達實驗室的時間;如果不滿足任何一項,結果就失去有效性。取樣必須由授權人員依照書面計畫進行。
- 非均质废物的代表性取样须依据EN 14899进行规划
- 须提供废物来源、产生工艺及废物代码
- 充足的样品量;浸出试验需要规定的质量
廢棄物的測試時程
浸出试验历时等于标准规定的振荡时间;随后进行浸出液及总含量分析。总耗时通常为数个工作日。
廢棄物的測試程序
- 1评估废物来源、产生工艺及可能的污染物。
- 2按EN 14899采集代表性样品。
- 3按标准制备并研磨样品。
- 4在规定的液固比下进行浸出试验。
- 5对浸出液进行分析,必要时也对总含量进行分析。
- 6根据填埋场接收标准及HP标准评估结果。
廢棄物的允收準則
2003/33/EC 根据废物类别(惰性、无害、危险)规定了填埋场接收的浸出标准。危险性评估则依据(EU) 1357/2014中规定的HP特性进行。适用标准须以现行法规为准。
結果評估
浸出结果与总含量回答的是不同的问题:总含量显示废物中污染物的数量,浸出则显示其中有多少可被水携带。若污染物被固定,即使总含量高的废物仍可能满足浸出标准。而危险性评估则独立于二者,通过成分进行。
廢棄物測試報告
- 废物标识、来源及废物代码
- 取样计划及代表性评估
- 浸出试验条件及液固比
- 浸出液及总含量结果
- 作为比较基准的填埋场接收标准及HP评估
認證
EUROLAB 擁有 IAF 和 ILAC 多邊認可安排締約方認證機構獲得的國際認可認證,根據 ISO/IEC 17025 實驗室測試、ISO/IEC 17020 檢查和監督以及 ISO/IEC 17021-1 和 ISO/IEC 17065 系統和產品認證。該鏈條確保所發布的報告和證書在全球範圍內得到接受。
是否可以在認可範圍內提供此測試取決於您的產品和所採用的標準;由於認證是基於方法的,因此範圍在報價階段以書面形式確認。
範圍和授權相關規定
- 2008/98/EC 废物框架指令
- (EU) 1357/2014 危险特性条例
- 2003/33/EC 理事会填埋场接收标准决定
- 1999/31/EC 垃圾填埋指令
環境分析 — 此測試領域涵蓋哪些內容?
以下段落說明 廢棄物 測試所屬的領域;此測試本身的條件與允收標準列於上方各節。您產品專屬的範圍將在報價階段以書面確認。
环境分析测定水、土壤、废物、空气及烟气样品中污染物的存在及浓度。该系列的成果通常是许可证、申报或稽查档案的一部分;结果具有直接的法律后果。
在该系列中,取样占结果的一半,这也是该领域区别于其他领域最重要的特点。无论实验室分析多么精良,若样品在错误的时间、用错误的容器、以错误的保存方式或从错误的点位采集,结果都是无效的。在废水中,瞬时样品与混合样品给出的信息不同;在土壤中,表层与深层产生不同的结果。因此取样拥有自己的标准和自己的认可资质范围。
在水质方面,测量物理化学参数(pH、电导率、浊度、COD、BOD、悬浮固体)、离子、重金属、有机污染物及微生物参数。饮用水与废水的参数集及限值不同;同一实验室方法在两种制度下会得出不同的判定。
在土壤和废物中,测定重金属、烃类、多环芳烃及多氯联苯化合物以及浸出行为。浸出试验遵循该领域特有的逻辑:决定环境风险的不是土壤中污染物的总量,而是可能进入水体的部分。废物分类及处置决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该试验。
在排放方面,监测烟气中的粉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、氧气、水分及总有机碳。测量在现场运行条件下进行,须代表装置的实际运行工况;低负荷下测得的数据无法反映满负荷时的排放。
连续监测系统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内容。在大型工厂中,排放受到连续监测,这些系统的准确性通过与独立测量结果的定期比对加以验证;质量保证框架对此加以规范。
噪声与振动测量完善了该领域环境影响方面的工作:环境噪声地图绘制、工作场所噪声暴露及振动暴露测量,为环境及职业健康法规两方面提供证据。
此領域的方法群組
取样
针对水、废水、土壤、废物、烟气及环境空气的独立取样标准;涵盖瞬时、混合及连续取样技术。
水体理化性质
pH值、电导率、浊度、色度、悬浮固体、COD、BOD、TOC、碱度以及氮磷形态。
元素分析
通过ICP-OES及ICP-MS测定水、土壤及废物中的重金属及微量元素。
有机污染物
通过GC-MS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、多环芳烃、多氯联苯及有机氯农药;以及烃油指数。
烟气
测量粉尘、SO2、NOx、CO、O2、湿度及总气态有机碳;并对自动测量系统进行质量保证。
浸出及废物特征鉴定
浸出试验及废物分类参数;是处置决策的依据。
此領域常見混淆之處
- 没有取样记录,分析结果不能单独使用;取样时间、地点、条件及监管链都是报告的一部分。
- 总含量与可浸出量提供的信息不同;在废物分类中,起决定作用的是浸出行为。
- 排放测量须在设施具代表性的运行条件下进行;部分负荷下取得的结果具有误导性。
- 饮用水与废水的限值规定在不同法规中;同一参数在两种制度下阈值不同。
- 单点样品不能代表整个区域;污染场地评估需要基于网格的取样方案。
這些結果支持哪些決策
- 符合环境许可证及排放限值要求
- 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
- 污染场地评估及修复决策
- 废物分类及处置方式选择
- 工作场所暴露测量及职业健康义务
相關測試
關於廢棄物的常見問題
分析能否决定废物代码?
不能。废物代码是根据废物来源及产生工艺从废物清单中选定的。分析有助于在“镜像条目”(同一废物同时具有危险和非危险两种代码)中判断适用哪一个。
浸出试验通过——是否意味着废物无害?
不能。浸出标准是填埋场接收标准;危险性是通过HP特性单独进行的评估。废物即便被接收进入填埋场,仍可能被归类为危险废物。








